第1章

大半夜。


 


警察找上了門。


 


說有位寶媽指控我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。


 


鞋都來不及換,就被拉到了警局。


 


1


 


朋友到的時候。


 


我剛做完筆錄。


 


大廳裡,那位寶媽抱著女兒哭個不停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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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我從審訊室出來,她立馬站了起來。


 


不等我開口。


 


她揚手就抽了我一耳光:“三歲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,你還是不是人。”


 


當著警察的面,她對我破口大罵,說我把她的女兒誘拐到了店裡的地下室,實施了猥褻行為,罵我不得好S。


 


我猥褻?


 


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個,遵紀守法這麼多年,做過最罪惡的事情,最多就是給附近的流浪貓摘過蛋蛋。


 


結果你上來就說猥褻,你想我S?


 


當下,大廳裡人齊刷刷的都向著我看了過來,那眼神要多鄙夷有多鄙夷。


 


朋友見她一副要吃人的樣子。


 


趕緊擋在我前面:“這裡面肯定有誤會,我兄弟不是這樣的人。”


 


寶媽哪能聽進去,出手就一通亂抓。


 


朋友被誤傷,臉上留下了幾個血道子,疼的龇牙咧嘴的。


 


我強壓怒氣:“女士,說話要有證據,不能亂說,誰猥褻你女兒?你說清楚,這麼十惡不赦的帽子能亂扣嗎?”


 


“就是你!”寶媽猙獰,“你畜生不得好S你!”


 


警官讓她情緒不要激動。


 


她就大叫撒潑:“我的女兒被侵犯了!你們不趕緊把這個強奸犯抓起來,沒天理!你們明擺著收了他的錢,才拖延著不立案,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不能把你們怎麼樣。”


 


見警官陰著臉。


 


她意識到自己這一槍打歪了,趕緊又指著我:“這麼小的孩子你都下毒手,你不怕遭報應嗎?”


 


我不想再跟她爭執。


 


看向一旁的警官:“警官,我沒做過,她在汙蔑我!”


 


“你敢說不是你?”寶媽氣勢洶洶的把三歲的女兒拖過來,讓她指證我:“是不是他?是不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的?”


 


2


 


這位寶媽一連問了好多遍:“就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裡去,還脫了你的褲子,對不對!”


 


她那狠毒的眼神,嚇的小女孩直哭:"媽媽,嗚嗚,叔叔沒有。”


 


我朋友看不下去:“孩子都說沒有了,你幹嘛這麼逼問她,你看看,她都讓你嚇成什麼樣子了?你平時就這樣嗎?”


 


旁邊的警察欲言又止。


 


寶媽立刻咆哮起來,兩隻手抓著小孩的肩膀,SS盯著她:“你說啊!你跟媽媽說啊!他碰你了是不是!”


 


女孩含糊的哭著:“嗚嗚嗚,是叔叔,他碰我了。”


 


寶媽眼神一亮,立刻衝著警察興奮道:“警察同志,你聽見了,我女兒親口說是他幹的!他是強奸犯!把他抓起來,快!”


 


朋友厲聲打斷她:“住嘴吧你,那小孩一個,你這麼引導的問她,能準確嗎?還不是你說什麼就說什麼,照著你這個問法,你就是問她地球是不是她毀滅的,她都得承認!”


 


寶媽激動:“她三歲了,已經懂事了,況且小孩子不會說謊的!”


 


她說著,那股無理取鬧的勁兒又上來了。


 


冷不丁就又要動手。


 


“少犯渾!”我朋友五大三粗,發起火來也不是個善茬,眼睛一瞪,寶媽就虛了半截。


 


她求助的看向警察:“警察同志,他!他還要打人!你管不管了?”


 


警察開口道:“我隻看到你把別人抓的臉上都是血道子。”


 


寶媽得意:“那是他活該。”


 


調監控需要點功夫,趁著這時間。


 


我朋友,我們是和泥玩的發小。


 


我叫他罩哥。


 


罩哥揉著太陽穴問我:“老王,這到底啥情況啊?怎麼回事啊?”


 


3


 


怎麼回事?


 


我還想知道怎麼回事呢。


 


凌晨兩點多。


 


我在店裡煮面吃,水還沒燒開。


 


警察就找上了門。


 


有位寶媽報案,說我今年五月份的時候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。


 


聽完我的話。


 


罩哥一聽:“真的假的?”


 


我震驚:“罩哥,你……”


 


“不是。”罩哥尷尬解釋,“我不是懷疑你,你是什麼人,哥了解,我的意思是,她怎麼就認準是你呢?”


 


“你可說呢,我多冤啊。”


 


在被傳喚的路上。


 


我腦子裡隻有一個想法“完了,我成竇娥了。”


 


盡管我同情這位寶媽的遭遇,也相信她也是一時激動,被憤怒衝昏了頭腦。


 


畢竟,一個單身母親遭遇這種事情,實在腦子冷靜不下來。


 


可這事,真不是我幹的。


 


我壓根就不認識她。


 


充其量就是前段時間,她搬過來,我見過她兩次,連話都沒說過。


 


她的女兒倒是有時候,會跟幾個小朋友來我店裡玩。


 


這怎麼就成我猥褻了?


 


警官調取了我店裡的監控。


 


那位寶媽說,我是在5月13號到5月18號這段時間,趁著她忙,顧不上照顧孩子,把她孩子騙到我們家地下室給猥褻了。


 


可監控視頻裡。


 


她女兒確實有一天來了店裡,跟我孩子玩了會。


 


然後就離開了。


 


根本沒去什麼地下室。


 


警官看完錄像後,又調取了附近商家的監控,折騰到大半夜,確定我沒有犯罪嫌疑,所以不予立案。


 


聽到“不予立案”的四個字。


 


那位寶媽臉色驟然就變了,她聲嘶力竭:“就是他幹的,是他把後面的錄像刪掉了!你們不立案,我就把他曝光,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畜生的真面目!”


 


警官嚴肅警告她,錄像有沒有刪減,他們會找專業的人士來分析,在結果出來前,隨意在網上曝光他人,是侵犯他人的名譽權,有可能構成誹謗,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。


 


寶媽見警官態度堅決。


 


也知道再鬧不出什麼風浪,隻能是憤憤的離開警局。


 


離開前。


 


她衝著我丟下一句話:“你等著,我不會讓你好過的!”


 


4


 


我當時還以為,她就是發泄兩句。


 


沒想到。


 


過了兩天。


 


一大早,我去店裡,發現門口多了個花圈。


 


我還以為是誰家出殯把花圈落下了。


 


走近一看。


 


差點沒把我氣撅過去。


 


花圈上寫著“人渣店老板猥褻女童,祝全家早S。”


 


罩哥的電話恰巧打了過來。


 


“那個寶媽,把你發網上了!都上熱搜了!”


 


點開熱搜。


 


“人面畜生店老板,猥褻我三歲的女兒,可他隻手遮天,警方都不給立案。”


 


這個寶媽在網上實名舉報。


 


她在鏡頭前,舉著身份證哭訴:“今年五月份的時候,我一個單身母親,在街上盤下一個店面,想賺點小錢來養活我的女兒。”


 


“當時,我結識了隔壁的店老板,我的女兒也經常去他的店裡玩。”


 


“可有一天,我女兒哭著跟我說,她下身很痛,她說……她說她被那個店老板帶到地下室脫掉了褲子,事後,還用腳踢她,打她。”


 


說到這裡,這位寶媽狠狠抽了自己兩個耳光:“我真該S啊!我不配做一個母親!我沒有保護好女兒!”


 


她還把在警局偷偷拍的監控錄像發到了網上。


 


原版的錄像是,那個小姑娘到我店裡玩耍了一會就走了。


 


可這寶媽,把錄像給剪了,隻放出了她在店裡玩耍的內容。


 


她故意說:“完整的監控錄像已經被那個畜生給刪掉了,我報了好幾次警,都被各種理由拖延,說證據不足,不能立案!”


 


她哭的面容扭曲:“求求大家轉發幫幫我們!我沒有辦法了,傷害我女兒的人,權勢滔天,我鬥不過他。”


 


她聲淚俱下的控訴:“醫生說,我女兒的下身有很嚴重的炎症,她還被猥褻到撕裂的,我真的想S的心都有了。”


 


“現在我女兒,身心收到了嚴重的傷害,隻要有人碰她,她就大哭大鬧。”


 


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。


 


她說她帶著女兒去報警的時候,女兒一眼就認出了我,當時就嚇得哭個不停,說我碰了她。


 


5


 


看完視頻,我坐在椅子上,眼前一片黑。


 


“單親媽媽,三歲的女兒,猥褻……”


 


“店老板,一手遮天,警方推脫……”


 


“不予立案……”


 


單親媽媽,走投無路之下,不得已實名舉報,在網上尋求幫助,希望網友能幫助她,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,給她一個滿意的答復。


 


這個視頻一出。


 


瞬間上了熱搜,閱讀過億。


 


網友們群情激奮,紛紛轉發。


 


幫助她討伐我這個威脅三歲女童的人渣店老板。


 


憤怒的網友,把我的個人信息扒到網上,無休止的謾罵。


 


“你必不得好S!”


 


“S畜生,半夜鬼上門的東西。”


 


“你怎麼連一個三歲女孩都不放過,人渣!”


 


短短幾天,我收到了數十萬條的狂轟濫炸。


 


我的店門口擺滿了花圈,被人潑了大糞。


 


父母,老婆的信息被泄露,遭到了騷擾謾罵。


 


我被成群的記者圍住。


 


他們用力的拍著我的車窗。


 


攝像機對著我茫然無措的臉:“這家店的老板,猥褻三歲女童。”


 


媒體激烈的大聲質問我。


 


“你在地下室猥褻三歲女童這個事情,你能解釋一下嗎?”


 


“你刪掉關鍵錄像證據,掩蓋猥褻女童的事實,情況是不是屬實?”


 


“你也有孩子,你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情!”


 


“你這麼去傷害一個孩子,不怕遭報應嗎?”


 


……


 


無盡的指責謾罵,讓我近乎崩潰。


 


猥褻一個三歲女孩,如此罪名,放在什麼時候,都足以讓一個人瞬間社S,萬人唾棄,永遠不得翻身。


 


我將警方的調查結果公布出來。


 


其中就包括,在5月份,那位寶媽說是我猥褻她女兒的那段時間。


 


我根本就不在當地。


 


警方也調取了我的出行消費記錄,證實我沒有作案時間,去了外地。


 


6


 


我說自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,整個事情純屬造謠。


 


但網友的謾罵和網暴還在繼續。


 


他們說。


 


“這裡面有一定有貓膩!”


 


“他怎麼就那麼巧,那幾天剛好不在店裡?這還不是有鬼嗎?”


 


“誰知道你有沒有偷偷從外地潛回來嗎?”


 


他們罵我畜生,不得好S。


 


輿論發酵下,哪怕是三更半夜,都有人發信息罵我,有網友甚至發信息威脅要S了我全家。


 


哪怕警方明確告訴那個寶媽。


 


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犯。


 


也向她澄清,我沒有犯罪事實。


 


按理來說,她的女兒沒有受到猥褻,她應該放心才是。


 


可她卻繼續攻擊我。


 


將之前五月份“我猥褻”她女兒的時間,改到了六月,又說我是在六月份在店裡猥褻了她的女兒。


 


她到處在各大社交平臺發帖,不停的曝光我,仍舊說我猥褻她的女兒!


 


甚至跑到我孩子的幼兒園裡大鬧,說我孩子的父親是一個罪犯。


 


天啊!


 


難道她的女兒平安不是最好的結果嗎?


 


為什麼,一定要有人猥褻了她的女兒?


 


每當有人提出質疑。


 


她就會聲淚俱下,再度控訴我的罪行。


 


然後說:“我一個單親媽媽,本來就不容易,3歲的女兒又被人猥褻。”


 


以此來博取同情。


 


她在社交平臺下面,置頂的評論是“一個母親不可能拿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!”


 


在她引導的輿論下。


 


我店門口被擺滿花圈。


 


父親氣到中風。


 


我老婆在下班路上,被人圍堵謾罵,崩潰抱頭痛哭。


 


我看到這位寶媽給一個評論點了贊。


 


評論內容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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